证券代码:000688 证券简称: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:2023-0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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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年 4月 24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,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,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
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公司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23,575,101.03元,年初未分配利润 780,112,489.73元,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2,357,510.10元后,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,431,330,080.66元;公司 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185,385,819.26元,年初未分配利润1,317,511,129.63元,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2,357,510.10元后,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,111,551,673.84元。
董事会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出发,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综合因素,并根据《公司章程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,提出的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: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,117,647,872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.35元(含税),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。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,不送红股。
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,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,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,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。
二、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、合规性
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提出的,兼顾公司日常运营和长远发展,符合公司经营安排和战略规划,符合《公司法》、中国证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同时也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、利润分配计划、股东长期回报规划。
三、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
1、董事会意见
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,董事会认为: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,并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相符,既兼顾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长远发展,同时也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,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2、监事会意见
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,监事会认为: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2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,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3、独立董事意见
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董事会基于公司经营实际提出的,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以及后续发展需求,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鉴于此,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: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,117,647,872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.35元(含税),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。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,不送红股,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其他情况说明
1、根据《公司章程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《公司章程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,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。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,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,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。
2、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,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注意投资风险。
四、备查文件
1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;
2、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;
3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。
特此公告。
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3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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